| 问题 | 营业执照注册后是否可以复原? |
| 释义 | 营业执照注销了还可以恢复。工商机关为方便经营者,减少不必要的繁琐手续,对已经注销的个体工商户,经本人申请,审核批准,可以对原来的注销予以撤销,恢复正常经营。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登记;登记机关委托其下属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所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申请。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提供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联络方式及通讯地址。对登记机关予以受理的申请,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提交与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内容一致的申请材料原件。 营业执照过期了还能审吗? 不可以。过期了的营业执照应该在相关规定的时间内向有关部门提出变更营业期限申请。如果是在网上申请的,那么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办理的,错过了也就错过了,无法审核了。个体户的工商营业执照需要每年都要进行年检。如果不进行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的年检,该个体工商户就会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这对于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有很大的影响。营业执照年审过期,你的企业已经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你可以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在收到你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综上所述,营业执照过期不可以审,错过了也就错过了,无法审核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四条不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下列企业和经营单位,应当申请营业登记:(一)联营企业;(二)企业法人所属的分支机构;(三)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四)其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 营业执照注销了还能恢复使用吗? 一、营业执照注销了还可以恢复吗1、营业执照注销了还可以恢复。工商机关为力方便经营者,减少不必要的繁琐手续,对已经注销的个体工商户,经本人申请,审核批准可以对原来的注销予以撤销,恢复正常经营。2、《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登记;登记机关委托其下属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所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申请。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提供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联络方式及通讯地址。对登记机关予以受理的申请,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提交与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内容一致的申请材料原件。二、营业执照办理需要什么材料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经营场所证明;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营业执照的注册资本可以乱写吗 营业执照的注册资金不可以随便写。注册资金已从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但是认缴制并没有改变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的相关规定,股东仍然需要履行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金数额的出资义务。《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法》第八十三条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注册了公司的营业执照的话需要后期交费吗? 营业执照每年不要交钱,根据《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办理营业执照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营业执照也取消了年检制度改为每年按期报送年度报告,登记机关接收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和抽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应当对其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第十六条登记机关接收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和抽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营业执照盖章……全部没了.还能注销吗? 注销营业执照需要的资料如下:1、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他人委托办理需提供委托书以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营业执照正副本;3、注销登记申请书;4、税务部门出具的税务登记证注销证明。营业执照注销需要什么条件营业执照注销需要的条件如下: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可申请注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公司变更的登记】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该内容由 唐凤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