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文化局属于什么编制 |
释义 | 文化局属于公务员,其职能是: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文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和制定文化事业发展战略; 2、负责管理文化艺术事业,指导全县的文学、艺术创作和生产; 3、主管全县社会文化和图书馆事业,指导全县电影事业的发展; 4、管理全县历史文物和革命文物,组织监督实施文物工作的政策、法规; 5、执行和实施文化市场管理的政策、法规; 6、负责全县文化市场经营业主的技术人员培训; 7、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是人民的公仆。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序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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