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民族复兴。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我国政府是国家的行政机关,承担着重要的职能,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对人民负责为基本原则。维护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是公民必须履行的政治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