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九条规定,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要求填写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二)软件的鉴别材料; (三)相关的证明文件。 第十一条规定,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提交以下主要证明文件: (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 (二)有著作权归属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的,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 (三)经原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在原有软件上开发的软件,应当提交原著作权人的许可证明; (四)权利继承人、受让人或者承受人,提交权利继承、受让或者承受的证明。 一、申请时间 软件著作权正常申请时间为2个月,加急申请10个工作日左右。 二、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所需材料 (一)按照要求填写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申请表 (二)申请者身份证明(复印件) 1、法人或其他组织身份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事业法人代码证书; 2、自然人身份证明——中国公民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复印件;外国个人需提交护照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明; 3、代理人身份证明。软件著作权人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三)鉴别材料 1、源程序(使用计算机语言编写的指令或者语句序列)按前、后各连续30页,共60页(不足60页全部提交)。源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结束页除外),右上角标注页号1——60(提供源代码即可) 2、文档(如用户手册、设计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等任选一种)按前、后各连续30页,共60页(不足60页全部提交)。每页不少于30行(结束页除外),右上角标注页号1——60。 (四)其他软件权属证明文件 软件权属证明委托开发:——合作开发:合同书或协议书;软件委托开发协议或合同书;下达任务开发:下达任务开发软件任务书;利用他人软件开发的软件:许可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