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贫困户穷,还是低保户穷? |
释义 |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贫困户是指收入水平低于国家规定的贫困线以下的居民家庭,由扶贫开发部门管理;低保户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县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消费支出符合我县低保相关规定的家庭,均可申请享受低保待遇,由民政部门管理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法律依据: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贫困户是指收入水平低于国家规定的贫困线以下的居民家庭,由扶贫开发部门管理;低保户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县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消费支出符合我县低保相关规定的家庭,均可申请享受低保待遇,由民政部门管理。 单身残疾贫困户低保的小孩能申请到经济实用房? 低保户是住房或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而困难户并没有准确定义,一般指得是特困户,只有未满十六周岁的孩子,高于六十岁的老人,和残疾人才能被认定为特困户。法律依据:《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第四条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一)无劳动能力;(二)无生活来源;(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国家补贴是一学期一次还是一年一次? 法律分析:一般确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之后,可以向当地政府咨询相关补助标准,一般会以一月多少钱或者说一年多少钱来计算,当然也会根据的档次来决定对应的不在。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四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财政部门按照规定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统计、物价、审计、劳动保障和人事等部门分工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工作。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以下统称管理审批机关)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具体管理审批工作。居民委员会根据管理审批机关的委托,可以承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 何时发放低保户的低保? 低保发放时间具体如下:1、低保钱每月10号前到帐;2、但是有部分地区是每月中旬发放。还有部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月底发放。有的地区在每月的初、中、后十天分布,但一般在月底前分布。也有低保按季发的,也就是三个月发一次。一般会在当月4日前发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八条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八条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申请农村低保需要什么材料1、书面申请书;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家庭贫困状况没有改善,大学生还没有毕业,是否可以取消低保, 法律分析:不会。取消低保的条件是:1、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2、拒绝配合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部门对申请者家庭状况进行调查,致使无法核实收入的家庭;3、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和家庭人口变动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或虚假证明的家庭;4、人为闲置承包土地的家庭等。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 家庭贫困状况没有改善,大学生还没有毕业,是否可以取消低保, 法律分析:不会。取消低保的条件是:1、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2、拒绝配合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部门对申请者家庭状况进行调查,致使无法核实收入的家庭;3、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和家庭人口变动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或虚假证明的家庭;4、人为闲置承包土地的家庭等。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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