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民医保交80元是什么情况 |
释义 | 居民医保交80元是国家给精准贫困户的补贴。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是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行后,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医疗保障问题,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的重大举措。它主要是对城镇非从业居民医疗保险做了制度安排。这一制度的出现在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历程中具有重大意义,指明了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 办理办法如下: 1、提供资料(以下资料需附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 (1)未满18周岁的人员,《户口簿》(户口簿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16周岁以下人员未领身份证的可不提供)。 (2)18周岁以上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人员,《户口簿》(户口簿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 (3)18周岁以上城镇非从业居民,《户口簿》(户口簿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复退军人需提供退伍或转业证件)。 (4)低保对象,《户口簿》《身份证》《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2、办理流程如下: (1)经办部门,居住在市、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城镇居民到所在劳动保障管理所或社保局办理。 (2)业务办理完毕,经办人员打印《XX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增员校对表》当场交给申办人,申办人如发现有错漏的,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到经办部门纠正,逾期不办的视作无误处理。 (3)业务受理时间为每月1—24日,当月申报的业务次月起生效,以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社保年度,一次性缴足一个社保年度内的医疗保险费,每年的6月1日至30日应一次性缴纳下一社保年度的医疗保险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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