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25类重点人群有: 1、医务人员,移民、海关、市场监管系统一线人员,警察、环卫工人、保安、保洁员,口岸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快递外卖人员、水电煤气等工作人员。 2、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健康监测人员、有本土疫情区域的援建人员、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流浪乞讨人员、零散装修与建设施工人员。 3、老年人、慢性基础性疾病患者、孕妇、儿童、伤残人士等人群。 一般指的是指重点场所和重点机构的工作人员、感染风险较高或抵抗力较低的人群。 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通知》第八条 (一)高暴露风险的志愿者、社区工作人员、警察、保安等职业人群,结合自身的工作岗位性质、风险等级或所处场所类型做好个人防护。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要严格落实闭环管理、核酸检测和闭环作业后的管控措施。本县(区)发生本土疫情后,尽量避免参加聚会、聚餐、婚丧嫁娶等聚集性活动。患有基础性疾病的老年人、孕妇、儿童等要尽可能减少外出,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尤其是通风不良的密闭空间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