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连续缴纳一年,怀孕后中断 |
释义 | 生育保险待遇申报条件与手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持相关证明到指定医院刷卡结算产前检查和生产费用,并填写申报表前往医保中心办理申报手续。 法律分析 生育保险中断了,已连续买满一年不可以报销。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拓展延伸 怀孕后中断保险连续缴纳:如何保障您和宝宝的权益? 怀孕后中断保险连续缴纳可能会对您和宝宝的权益造成一定影响。为了保障您的权益,首先,及时了解保险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和规定,了解中断保险连续缴纳的后果。其次,与保险公司联系,了解是否有适用的特殊规定或政策,以便维护您的权益。同时,考虑购买适当的补充保险,以弥补中断期间的保障缺失。此外,咨询专业律师或保险顾问,获取专业建议和指导。最重要的是,合理规划您的保险计划,确保在怀孕期间和宝宝出生后能够持续享受保险保障。记住,保护您和宝宝的权益是至关重要的。 结语 合理规划保险计划,保障您和宝宝权益。了解保险条款,中断缴纳后果。联系保险公司,了解特殊规定。购买补充保险,填写申报表维护权益。咨询专业律师或保险顾问获取建议。保护您和宝宝的权益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