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沈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业经2017年10月10日市人民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 法律依据: 《沈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餐厨垃圾的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整洁,防治环境污染,促进资源循环利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沈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餐厨垃圾包括餐饮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餐饮垃圾是指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和单位供餐(以下简称餐厨垃圾产生单位)产生的食品废料、食品残余、过期食品以及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等废弃物。废弃食用油脂是指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油水混合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