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濮阳什么时候恢复堂食呢
释义
    法律分析:1月22日晚,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市场等经营场所监管和保供专班发布公告:自1月23日起,全市餐饮单位有条件恢复堂食经营。
    公告对餐饮单位恢复堂食后的疫情防控具体措施进行了明确:
    严把进店查验关口。在每个餐饮场所入口处指定两人专职负责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濮阳防疫码,发现健康码有红码或黄码的消费者,立即向辖区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由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进行处置。健康码、行程码、体温正常且佩戴口罩人员方可进入就餐场所。
    严格控制就餐人数。必须做到堂食人员限流减半,大堂、大厅就餐人数不超过可容纳用餐人数的二分之一,包间隔位就座,在有条件的场所推广分餐制。
    严格进行全面消毒。首次恢复堂食经营的餐饮服务单位对经营场所、设备设施、餐饮具等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洗消毒,确保经营场所室内空气流通,通风良好。餐饮具、餐桌做到一用一消毒,厨余垃圾按规定及时处理。在显著位置放置具有杀菌作用的洗手液或消毒纸巾供顾客使用。
    严格从业人员管理。各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做到每天对从业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健康检查,定期进行核酸检测,规范操作流程,严格遵守各级疫情防控技术要求。
    通知要求,各县区,各级市场监管、商务、卫生健康等部门,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组织符合要求的餐饮单位有序恢复堂食经营,并加强疫情防控的日常监督检查,一经发现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一律责令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国家建立传染病监测制度。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监测计划和工作方案。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以及影响其发生、流行的因素,进行监测;对国外发生、国内尚未发生的传染病或者国内新发生的传染病,进行监测。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6 20:0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