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处于公司食堂的员工,有合同,十年左右, |
释义 | 办了离婚证以后在办结婚证要带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或者法院生效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等证件,以及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材料。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丈夫给我拿结婚证是假身份证。我和老我和老公结婚拿了十个我和老公结婚拿了,是他拿的假身份证 你好,可以起诉的 您好,我想离婚,但结婚证被对方拿走了,不知道对方的身份证号码和家庭地址 为什么你的结婚证没有身份证号码呢? 你最好是去民政局问清楚 来北京身份证丢了,有身份证照片和户口本照片可以吗? 你好,关于户口事宜建议户籍管理部门,各地对户口政策有所差别 请问,结婚证的名字和身份证不一样,是合法夫妻吗? 法律分析: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婚姻关系有效。结婚证姓名和身份证不一样,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结婚证上的姓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你好,身份证复印件和结婚证复印件被别人拿走可以用什么? 你好,具体处理什么事情 该内容由 闫璨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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