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缓行1年执行的意思就是有1年的缓刑考验期,判决1年有期徒刑缓期1年执行的罪犯不用收监执行,只是在缓刑考验期内,犯罪分子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监督考察,如果缓刑期内,犯罪分子没有违反相应规定的,缓刑期满,判决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了;如果有违反规定或者犯新罪或者有漏罪的,应当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 【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