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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办暂住证在什么地方办
释义
    一、办暂住证在什么地方办
    1、暂住证在本人暂时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所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
    2、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暂住证申领办法》第五条申领暂住证须持暂住人的居民身份证,并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暂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簿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二)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场和水上船舶的,由单位或者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三)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带领其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但是,探亲、访友、旅游、就医、出差等人员,按照规定申报暂住户口登记或者旅客登记,不申领暂住证。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二、办暂住证要什么材料?
    办暂住证,以广州为例:暂住证申请资格:申报暂住、申领《暂住证》的对象范围凡常住户口不在本市行政区内而来本市从事经商、务工和其他经济活动以及外出探亲、访友、参观、旅游、治病、学习、出差等需暂住7日以上的人员,必须申报暂住登记。其中来广州地区从事经商、务工和其他经济活动,年满16周岁的外来暂住人员,在申报暂住登记的同时必须申领《暂住证》。暂住证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小一寸彩色相片3张;
    3、《流动人员证》(计生证);
    4、出租屋纳税发票。首次办理须亲自到外来人员管理中心办理,照相、按指印留底。一个月后才可取证。(IC卡)暂住证办理流程:凡需申领《暂住证》的人员,要交近期半身正面免冠小一寸相片3张,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到暂住地派出所或暂住人员管理小组申领《暂住证》。具体按以下手续办理:
    (一)凡暂住在出租屋的,要在入住24小时内到当地暂住人员管理小组办理申报手续,由本人填写《暂住人口登记表》,申领《暂住证》。凡承租人员的亲友来访,需临时留宿者,由承租者到当地暂住人员管理办公室申报。
    (二)凡暂住在居民家中的,还需凭亲友户口簿到当地暂住人员管理小组申报。
    (三)凡在工矿、企事业单位内部工地工棚工作和住宿的外来民工、临时工,由用工单位统一将需要申领《暂住证》,人员名单列册登记送当地暂住人员管理小组审核,逐人填写《暂住人口登记表》,申领《暂住证》。受理时限: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暂住证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文件,从2003年1月1日起征收使用流动人员调配费标准是每人10元/月,IC卡工本费是20元。注意事项及备注:在《暂住证》有效期内到同一市其他街(镇)暂住的,必须在新的暂住地申报暂住登记,原《暂住证》才继续有效。凡离开本市的,要将《暂住证》交回签发机关,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三、办暂住证可以办理什么?
    暂住证,又可成为“居住证”。暂住证的办理流程为:1、申请人需准备好个人的相关资料,例如本人身份证件、户口本或者租房协议、房产证明的复印件等资料;2、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由相关人员带领至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进行办理;如果是暂住在居民家中的,则由其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本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其委托的管理站申领暂住证即可;如果是暂住在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厂的,则通常需要所在单位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然后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如果是暂住在出租房的,则需要由房东携带租赁合同,带领申请人至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四、暂住证多久办一次
    凡年满十六周岁以上的外来人员,在异地居住三十天以上的,应在到达暂住地十天内申领《暂住证》。但探亲访友、旅游、就医、就学的暂住人员可以不申领《暂住证》。办理暂住证办理时间为十个工作日,《暂住证》有效期最长为一年,逾期作废。有效期将满的,应当在期满前十日内到暂住地派出所重新办理《暂住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暂住证申领办法》第五条申领暂住证须持暂住人的居民身份证,并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暂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簿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二)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场和水上船舶的,由单位或者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三)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带领其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但是,探亲、访友、旅游、就医、出差等人员,按照规定申报暂住户口登记或者旅客登记,不申领暂住证。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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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3 21:1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