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申请被拒绝的原因 |
释义 | 男方不能提出离婚的情形及怀孕期间女方要求离婚的办理程序。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不能提出离婚。怀孕期女方要求离婚时,需亲自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经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将予以登记,否则需提起民事诉讼解决。 法律分析 一、男方不能提出离婚的情形 离婚诉讼,婚姻关系当事人的任何一方随时都可以提出,但对男方提出离婚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规定不予提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了男方三种情形下不能提出离婚: 1、女方在怀孕期间; 2、女方分娩后一年内; 3、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二、怀孕期间女方要求离婚的,可以提出离婚要求 怀孕期女方要求协议离婚的办理程序: (一)申请。 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各方应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以便登记管理机关查明当事人身份,确定管辖权。 (二)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应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 (三)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夫妻关系从当事人领取离婚证时起解除。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结语 男方在以下情形下不能提出离婚:女方怀孕期间、女方分娩后一年内、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然而,如果怀孕期间女方提出离婚要求,可以办理协议离婚。办理程序包括申请、审查和登记。在审查过程中,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将全面了解协议内容,并确保双方的意愿真实,同时考虑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和债务处理等事项。符合离婚条件的将获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如一方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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