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劳务关系并不是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存在三方当事人,即派遣单位、用工单位、与被派遣的劳动者,并且派遣单位与被派遣的劳动者之间是劳动关系,因此二者是有区别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