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需要撤销案件的,办案部门应当制作撤销案件报告,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六十八条 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