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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无责逃逸就一定全责吗
释义
    不一定是全责,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定。发生交通事故时,一定要及时查看对方的伤势,然后等待交警做出责任划分,如果一方逃逸的话,逃逸的当事人是应该承担全部责任的。但是,如果有证据可以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是有过错的,那么逃逸人员可以适当减轻责任。
    交通肇事逃逸是触犯刑事责任的,行政处罚是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对其终生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记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
    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罚如下:
    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且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肇事逃逸认定的8种情形有哪些:
    (一)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三)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四)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五)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六)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七)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八)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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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6:2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