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发票认证系统进入方式如下: 1、企业必须已完成网上报税的申请,携带有关材料到税务机关拷贝网上认证密钥文件; 2、登录企业电子报税管理系统,在公司资料设置中导入网上认证密钥文件; 3、在系统配置界面,将“本企业采用的认证方式”更改为“录入发票认证文件到税局认证”; 4、在进项发票管理下,新增防伪税控进项专用发票,将当月需要认证的发票逐项录入; 5、在进项发票管理下,点击待认证进项专用发票导出,选择录入日期,核对发票清单无误后确认即可; 6、登录税务局网站,打开网上办税,发票认证,将前一步生成的待认证文件上传; 7、网上办税-发票认证选项卡里选择认证结果下载,下载成功后,再将该结果上传到企业电子报税管理系统里即可。 法律依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