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档案不能自己拿吗 |
释义 | 档案只有人事部门才可以保存放在个人手里什么用都没有而且会造成记录不全通常除了接收单位就只有户口所在地的人才托管单位(人才交流中心或有存档权的职介所,这种所一定是原劳动局的事业单位)才能帮你保存档案如果你不在户口所在地工作的话,用起来肯定不方便,但是没办法。放山东的话除非是有人事权的单位接收,否则人才不给托管放自己手里没用,开证明的话都要档案管理单位盖章,放在自己手里谁给你盖呀放人才吧,用的时候凭存档卡或委托协议可以由别人代办的 一、报到证丢了有什么影响 如果你的用人单位拥有档案管理资格那么你的档案就放在单位;如果没有,那你的档案放在人才市场类的档案保存处。若你没签就业协议书,那你的档案就直接打回原籍)。而《报到证》则交由你手自行保管。在这里必须要重点说的是,很多人在毕业后没多久就把《报到证》丢了,而当若干年后单位希望将你提干要求出示《报到证》时,很多就没有了,而只能再跑回某地去重新开证明,这时的证明可就没那么好开了,所以还是劝毕业生保管好《报到证》。 二、独生子女费领取流程有哪些 准备好身份证件及独生子女光荣证,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发给。在人才交流中心、职业介绍中心存档的人员,单位委托存档者,由委托存档单位发给;个人委托存档者,由街道办事处发给。档案关系在街道办事处的无业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发放。农村居民,由乡镇人民政府发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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