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辆强制报废违章没处理怎么办 |
释义 | 一、车辆强制报废违章没处理怎么办 1、车辆报废有违章没处理应当处理完毕。对于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2、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办理机动车注销: (一)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的; (二)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 第四十一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一)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 (二)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后,未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 (三)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 (四)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时未交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 二、报废车辆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1、机动车所有人持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到机动车解体厂业务部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2、确认车辆唯一性,审核交验手续,无误后收车,开具解体厂收车证明; 3、解体厂到地区分所查询车辆信息,确认车辆,如果查出是盗抢、抵押、事故逃逃逸车则会通知相关部分处理; 4、按法规规定对大型客车、大型货车及其它营运车辆进行现场监销,留存监销后照片,在《机动车停驶、注销登记申请表》及《监销机动车唯一性确认表》上签字,解体厂填写监销台账。在第4中会出现需要进一步拆解和二次监销的车辆,遇到这类情况进行二次监销,解体厂留存数码照片档案,填写拆解台账,可利用零件标明汽车报废回收字样后可以销售; 5、解体厂整理档案资料后到地区分所办理注销手续,地区分所审核后出具当地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注销机动车登记决定书; 6、解体厂向机动车所有人开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并将当地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注销机动车登记决定书交给机动车所有人,告知其注销养路费等相关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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