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解除怎样处理呢? |
释义 | 一、在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解除后如何处理租赁合同无效时,当事人有权请求返还租赁物并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占有使用费。 当租房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按照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房客可以申请退房,房屋租赁恢复到签订租房合同之前的状态,房客应将房屋恢复到出租前的状态。 二、租赁合同无效,转租合同是否有效租赁合同与转租合同的效力应当分别审查,即分别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合同效力进行各自审查。 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无效,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并不必然无效。 租赁合同无效,次承租人是否可以在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诉讼中直接要求承租人或出租人赔偿赔偿装饰装修物损失或承担违约责任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如果被确认为无效或撤销,次承租人要求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或出租人赔偿装饰物损失或承担违约责任的,该主张与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纠纷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因此不能在同一案件一并主张,次承租人应当就其主张另行。 如果判决次承租人腾退房屋的,应当询问次承租人是否就装饰装修物申请采取必要的证据保全措施,次承租人为保护其权益也应当主动向提出以鉴定等方式对装饰装修物价值进行证据保全。 一、房屋租赁期间把房屋转租有效吗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如果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是无效的,受到的损失只能依照合同的相对性向转租人(承租人)主张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第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当事人请求赔偿因合同无效受到的损失,人民法院依照《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和本解释第七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处理。第十三条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出租人请求负有腾房义务的次承租人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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