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怎么取消未办结业务 |
释义 | 公积金将之前申请办理的业务取消或者销户即可取消未办结业务。 住房公积金的性质: 1、保障,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快速、妥善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保障; 2、互助,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可以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上为无房职工提供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 3、长期而言,每个城镇雇员必须在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劳动关系终止期间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还应按规定缴纳职工补贴住房公积金。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被提取的,由单位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凭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经批准的,由受托银行办理付款手续。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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