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生活困难怎么申请救助: 1、向户籍所在地的镇级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2、提供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复印件一份、申请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居委会、村委会或单位出具的生活困难情况证明、破产改制企事业单位职工办理社保的证件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医院病历和费用证明以及其复印件等资料和证件。 3、经过申请者所在的社区居委会或者村委会进行核查后,交所在街道或者乡、镇民政所审核,最后报民政局审批。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