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价外费用可以单独开票吗 |
释义 | 可以,因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产生的价外费用可以开在同一张发票上计税,也可以单独开具计税,税率均与货物相同,分别附在发票联和抵扣联之后.价外费用项目表样式,暂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制定.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是否可以不提供地址电话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不可以不提供地址电话。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注意事项日下: 1、购买方的开票信息不能有误(包括: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注册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 2、货物信息不能有误(包括货物的名称、型号、单位、数量、金额); 3、发票的电子票号与纸质的票号必须一致; 4、打印发票时发票必须放正、字迹清晰、不能压线、错格; 5、针式打印机的打印速度不能太快,跳针可能导致客户无法抵扣。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八种情况如下: 1、 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2、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3、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4、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服务; 5、实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向消费者个人提供应税服务; 7、 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8、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可以代开)。 二、购买方收红字发票是做借方负数发票吗 购买方收红字发票是做借方负数发票。红字发票是指符合作废条件的,发票注明作废,开票软件注明作废的发票。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分别是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形,应按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减。 三、发票丢失该怎么办 需要区分发票的类型,然后通过以下方法补救:一、普通发票丢失的补办办法是先复印存根联,然后拿到公司盖章,再之后交给客户入账;二、增值税发票丢失的办法是先把存根联复印,然后交给客户当地的主管税务局,等税务局确认并出具未抵扣税证明,最后报本公司主管税务局,开具红字发票。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最好在发票丢失那天刊登遗失声明,方便寻回丢失的发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发票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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