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基本原则:按需分配,保证重点,充实基层;人尽其才,优者重用, 劣者淘汰。除从地方学校招收的学员在全军范围内统一分配外,一般回原选送的军区、军种、兵种等大单位分配。院校在对学员进行学业考核与全面考察的基础上,提出使用建议。部队本着学以致用的原则合理分配。毕业学员要讲党性,顾大局,服从组织。对拒不服从毕业分配者,作淘汰处理。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教育条例》 第五十一条 毕业学员由院校按照专业对口、合理使用的原则,依据上级的分配计划实施分配。 毕业学员必须服从组织分配。 鼓励毕业学员到边远、艰苦地区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