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必须是双方自愿、亲自签署,存在欺诈、胁迫情形的,协议是可被撤销的;2、财产分割内容切忌图省事,出现笼统说法,如双方没有共同财产分割等。3、未调查清楚双方实际拥有的财产前,切莫心急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前,一定要慎重考虑,没有问题了,再选择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