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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城中村改造如何进行补偿?
释义
    城中村改造相较于一般的征收拆迁来说,不论是从土地性质还是房屋类型,都更为复杂,所以其补偿标准也不同于一般的征收拆迁,城中村土地性质有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两种。目前现存的城中村土地性质分为三种类型。
    1、全部被征用为国有土地;
    2、虽然被列入城市框架,但土地性质仍为集体土地;
    3、部分为国有土地,部分为集体土地。住宅类型也包括住宅基地住宅、临时用地住宅、无证住宅、所有权小的住宅、门户住宅等。由于其特殊性,2011年,最高院发表了《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关于农村集体土地行政事件的一些问题的规定》,其中第12条第2项规定,在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如果没有对征收土地的房屋和其他房地产进行配置补偿,则在补偿配置时房屋所在地区已经纳入城市规划地区,土地权利者要求参照国有土地的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人民法院一般应该支持,但必须扣除已经获得的土地补偿费。也就是说,由于法律已经制定了特殊规定,城中村原则上必须按照国有土地住宅的标准和程序进行补偿。但是具体实施过程中还是要依据土地性质,房屋类型等具体情况进行区分。补偿方式有两种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城中村拆迁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和调换房屋,村民可以自由选择。选择货币补偿时,补偿标准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该市场价格由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根据相关规范进行评估。如果选择更换房屋,下划线是更换面积在同一地区拆除,各地区根据生活水平增加系数补助金。同时,征收部门必须清算被征收的住宅价值和产权交换住宅价值的差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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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9: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