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生命权是人格权的核心,包括一般人格权和具体人格权。一般人格权涵盖了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等内容,规定了具体人格权的基本权利。具体人格权包括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信用、隐私等权利。法人的人格权则包括名称、名誉、荣誉、信用等权利。 法律分析 生命权是人格权最基本的权利。一般人格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概括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全部内容的一般人格利益,并由此产生和规定具体人格权的基本权利。人格权包括一般人格权和具体人格权。包括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信用、隐私等权利。法人的人格权包括名称、名誉、荣誉、信用等权利。 拓展延伸 人格权的核心权利及其保障措施 人格权是指每个人作为独立个体所享有的基本权利,保障个体的尊严、自由和自主权。其核心权利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等。这些权利的保障措施包括法律保护、司法救济、行政监督等。法律上,人格权受到宪法、民法等法律法规的保护,违反人格权的行为可以追究法律责任。司法上,个人可以通过起诉、申请禁令等方式维护自己的人格权。行政上,政府机构可以通过监督、调查等手段保护人格权。同时,社会舆论和道德约束也对人格权的保护起到重要作用。综上所述,人格权的核心权利及其保障措施是维护个人尊严和自由的重要手段。 结语 人格权是每个人作为独立个体所享有的基本权利,保障个体的尊严、自由和自主权。其核心权利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等。法律、司法和行政等方面都提供了保护措施,以确保人格权的实施和维护。同时,社会舆论和道德约束也起到重要作用。维护人格权是维护个人尊严和自由的重要手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