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复婚离婚证找不到了怎么办 |
释义 | 首先,你要拿着当时的离婚协议书、户口本、身份证,去补办一个离婚证。这几样东西,离婚协议书是最重要的,如果丢失了,你可以要民政部门(双方离婚的地方)去查找,离婚协议一式三份,民政局留有一份。找出来后补办一份离婚协议书,然后补办离婚证。等这些都补齐了,拿着双方的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去办复婚手续。 一、登记离婚的协议书什么时候生效? 当事人离婚应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进行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是其中需要携带的文书材料。因此,离婚协议书只有双方在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构办理了相关的离婚登记手续后才能正式生效,而非签字后生效。 离婚协议书在夫妻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故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时成立。然而,成立并不意味着协议生效。这是因为,协议内容以夫妻解除婚姻关系为前提。双方如果还没有解除婚姻关系,那么要执行协议就相当于抽空了其存在的基础。 离婚不一定去结婚登记的地方,男女双方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需要向民政部门提交离婚协议书,民政部门在办理过程中会将离婚协议书存档,一般只要是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的离婚协议,就是长期有效的。在拿到离婚证之后,若双方没有再对该协议进行变更的,那么离婚协议书一直都是有效的。 夫妻双方在自愿的前提下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当场有效,在离婚协议书中应该明确财产归属问题,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双方可以携带离婚协议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去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 二、补办离婚协议书需要多久? 离婚协议丢了是可以补办的,一般材料准备齐全的情况下当天即可补办,不过具体的时间可以提前联系当地的婚姻登记中心来确定。补办离婚协议书需要准备的材料有: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资料准备齐全后可以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档案调出来之后,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即可,一般当天就可以拿到补办的离婚协议书。在协议离婚的时候,都需要签订离婚协议,对于离婚协议需要载明哪些内容,我国也是有一定的规定的,对于子女抚养、债权债务的分担都需要在离婚协议上载明,所以,离婚协议是很重要的,律师建议离婚协议书丢失了要即刻去补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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