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黄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
释义 | 黄冈市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 1. 购买首套自住房: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首套自住房。提取的金额不得超过职工本人和其配偶(夫妻)在黄冈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实际支付金额。 2. 还房贷: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还清购买住房时的商业性住房贷款。提取的金额不得超过职工本人和其配偶(夫妻)在黄冈市购买住房时的商业性住房贷款实际支付金额。 3. 租房: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房。提取的金额不得超过职工本人和其配偶(夫妻)在黄冈市租房的实际支付金额。 4. 大病医疗: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本人或其配偶、子女、父母的大病医疗费用。提取的金额不得超过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50%。 需要注意的是,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缴存满一年:职工需要在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缴存满一年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2. 无不良记录:职工需要在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没有不良记录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3. 其他条件:根据不同的提取情况,还可能需要满足其他条件,例如购买首套自住房需要满足相关的面积和价格限制等。 以上就是黄冈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或者专业的律师。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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