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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地下车位怎么转让
释义
    地下车位属于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在房地产转让范围内,地下车位转让应该按照房地产转让规定来办理转让手续。
    一、土地使用权人法人办理转让手续注意事项有什么
    土地使用权人法人办理转让手续注意事项有:
    1、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2、转让合同签订之前,要对转让方的转让主体资格进行核实;
    3、在转让前,应该对土地转让价格进行评估;
    4、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经合同签订、国土部门审批、补办相关手续等环节。
    二、建水买房时没有土地使用证是可以的吗
    买房时没有土地使用证,是不可以买房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三、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有哪些需要注意的
    1.合同内容。二手房买卖,应当订立书面形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有示范文本的省市,可以使用示范文本。
    2.二手房买卖后的土地使用权。居住房屋出售,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随之转移,土地使用年限应在合同中如实约定。
    3.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的买卖对象限制。集体所有土地上的居住房屋未经依法征用,只能出售给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具备居住房屋建设申请条件的个人。
    4.维修基金的交割。房地产买卖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应将房地产转让情况书面告知业主管理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单位,并办理房屋维修基金户名的变更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第二款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也就说,允许开发商和业主通过约定的方式确定车库的权属。地下车库的产权是否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如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则根据下文标准判断;
    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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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9:4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