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详解中国户籍制度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如果一个公民是独生子女并且拥有自己的房产,那么他或她可以办理单独一人的户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同时,新户口簿上记载了家庭成员的身份信息,且各成员的户口为一户内的,是家庭户。户口本上儿媳妇和户主的关系应该填写“儿妻”或者“几子妻”。 法律分析 如果一个公民是独生子女并且拥有自己的房产,那么他或她可以办理单独一人的户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一、新户口簿怎么当家庭户 如果新户口本上记载了家庭成员的身份信息,且各成员的户口为一户内的,是家庭户。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户口本是登记住户人员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等内容的薄册。 二、户口本上儿媳妇和户主的关系是什么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同时,关于户口本中儿媳与户主的关系应该填写“儿妻”或者“几子妻”。如:二儿子的妻子就写明”二子妻“。 结语 本文讲述了公民办理户口登记的相关规定。如果一个公民是独生子女并且拥有自己的房产,那么他或她可以办理单独一人的户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同时,新户口簿上记载了家庭成员的身份信息,且各成员的户口为一户内的,是家庭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关于户口本上儿媳妇和户主的关系,应该填写儿妻或者几子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