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和辩护人的区别 |
释义 | 律师与一般辩护人的区别主要在诉讼过程中的享有的权利,具体如下: 1、会见通信权 律师:不受限制; 一般辩护人:需经人民检察院许可。 2、调查取证权 律师:受限制的权利; 具体内容 (1)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 (2)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其他辩护人:没有这项权利。 一、律师能去检察院做什么? 1、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和技术性鉴定材料。2、辩护律师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有权与犯罪嫌疑人通信。3、律师有权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4、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有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39条的规定,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关于本案的辩护、代理意见。5、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被超期羁押的,辩护律师有权要求对犯罪嫌疑人依法释放或改变强制措施,实行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人身受到侵害或人格受到侮辱的,辩护律师有权代理犯罪嫌疑人提出控告。6、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不服要求申诉的,辩护律师可以在被不起诉人收到决定书后,向人民检察院代为申诉。 二、侦查期间律师的作用 律师在侦查阶段可以发挥的作用有: (一)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的权利; (二)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的权利; (三)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四)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一般身份的辩护人不享有本法条规定的后两项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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