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务员录用公示在哪里公示? |
释义 | 律师解答: 公务员录用公示是公务员招录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是确保公平公正招录的重要环节之一。根据相关规定,公示应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官方网站、省级和区县级人事主管部门官方网站等指定媒体上进行公示,并且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公示对象以及其资格条件、考试成绩、政治表现、考察情况等材料提出异议,同时具体的异议渠道也应当在公示的配套文件中进行说明。公示期满后,各级人事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公示对象和异议情况,进行认真核实和审核,最终确认公示合格人选,并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结果。需要强调的是,公示制度是为了保证公务员招录的公开、透明和公正,不仅是对确保人才选拔质量的重要保障,也是维护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因此,各级人事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履行公示职责,保证公示工作的公正、公开、透明和有序开展。 【法律依据】: 《公务员招录考试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向有关人事主管部门反映公示对象及其材料的问题,提出书面异议,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人事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和答复,并将处理意见向反映异议人书面告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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