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学生欺凌可能侵犯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人格尊严权,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当未成年人受到欺凌时学校老师应该积极的解决,对于频繁出现的情况需要家长介入或是通过公安机关解决。 隐私权属于人格权。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所固有的、以人格利益为客体的、为维护其独立人格所必备的权利。它不仅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具体权利,还包括人格尊严等一般权利。身份权是指基于特定身份关系而产生的由该民事主体专属享有的、为维护特定身份关系所必须的权利。它包括配偶权、亲权、亲属权等具体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三条 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未成年人依法平等地享有各项权利,不因本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民族、种族、性别、户籍、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家庭状况、身心健康状况等受到歧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