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65岁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1、65岁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的发票确定; (2)停工留薪期工资,期间按原工资福利支付; (3)住院期间护理费和伙食补助费,根据当地标准确定; (4)劳动能力鉴定费用,根据鉴定发票确定。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工伤鉴定流程怎么走 工伤鉴定流程如下: 1、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视伤情程度等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与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