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辞职应该注意些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在希望辞职时,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劳动者想要离职,应该提前一段时日提出辞职报告,并通过单位的审核;其次,当单位通过离职申请后,劳动者还应该自觉办理交接手续,并督促单位出具相应的证明与关系转移手续。此外,劳动者还应该注意核对未支付的工资。 一、离职手续没有办完算不算离职 劳动者已经提交了书面辞职申请的,在没有完成离职手续的情况下还不算离职,应该办理工作交接才能正式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二、辞职书交了一个月不批怎么办 依法提前申请的离职,无需用人单位批准,到离职日即可走。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在离职日,用人单位需要依法开具离职证明,办理离职手续并结清工资;若用人单位不开具离职证明,或者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去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劳动局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开具离职证明并限期支付克扣的工资。同时,劳动者注意收集相关证据,需要证明已经书面提交离职申请书,为防止用人单位赖账,可以通过快递的形式邮寄辞职书给人事部门,留好快递单作为证据。 三、如何证明和原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 证明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通过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予以证明,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时用人单位应该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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