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给予女性职工哺乳时间 对于家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企业应当在每个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这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即一个小时。 如果女职工生育的是多胞胎,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都要增加30分钟。另外,女职工的哺乳时间以及哺乳往返途中所花费的时间,企业应该将其算作劳动时间。 2。不能安排从事哺乳期禁忌的劳动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企业不能安排哺乳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是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比如:作业场所空气中含有锰、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等有毒物质,其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3。建立女职工哺乳室等设施 如果一个企业中女职工较多,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以自办或联办的形式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照料婴儿方面的困难。 4。不加班和从事夜班劳动 在哺乳期内,企业不能延长女职工的工作时间,也不能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