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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权质押能抵债吗
释义
    可以转让的股权可以质押,债务到期后,债务人不还款的,质权人可以行使质权,通过拍卖、变卖股权实现债权。
    一、公司股权可以取得质押吗
    公司股权可以质押,只要是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即可。根据法律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二、股权质押合同纠纷的裁判规则有哪些
    股权质押合同纠纷的裁判规则有:
    1、股权让与担保系股权质押方式的有益补充,依法应认定合法有效。
    2、债务人以其所持第三人的股权出质的,第三人依法不承担担保责任。
    3、仅有交付股权证的行为,不足以证明双方当事人之间形成了股权质押关系。
    4、以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出质,约定股权转让非限制期质权方可实现的,依法应认定该质押有效。
    5、股权出质未登记的,质权不能设立,但质押合同的效力不受影晌,出质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股份质权的效力及于股份的孳息,该孳息的质押无须另行特别约定和登记。
    7、出质人未经质权人同意转让已出质的股权的,一般应认定该转让行为无效。
    8、是否“记载于股东名册”,不影响股权质押合同的效力。
    三、债权质押的具体实现方式有哪些
    《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六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第四百三十八条规定,质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第四百三十六条: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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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6:1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