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意思表示与法律行为的关系是什么 |
释义 | (1)法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依照意思表示内容发生法律效果为目的的行为。即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的核心,没有真实意思表示,该行为就不算是法律行为。 (2)意思表示不等于法律行为。双方或多方法律行为的成立,需要两个或数个意思表示;实践性法律行为的成立,除了意思表示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 (3)单方、诺成性法律行为的成立,意思表示等于法律行为。 一、对通过判决继承等方式取得物权简要分析 通过判决、继承等方式取得的物权,不经登记或交付,直接发生效力。物权的变动,依其发生的原因可分为两种,即依法律行为而进行的物权变动和非基于法律行为而进行的物权变动。依法律行为而进行的物权变动,是指以一方当事人的单方意思表示或双方(或者多方)当事人共同的意思表示为基础进行的物权变动。 二、违背真实意思表示是否自始无效 意思是民事主体参加民事活动的间志和愿望:意思表示是行为人把这种意志和愿望以一定的行为表现出来。民事法律行为就是这二者的统一,这是因为: 其一,如果行为人仅有意思而没有以一定的行为表示出来,是不会发重生一定的法律后果的。例如要买某种东西,只处于想买的愿望当中,而没有具体实施交付价款的行为,那是没有什么意义的。 其二,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必须以他的真实意思为基础。行为人所为的行为,必须是他的真实愿望,如果他的意思表示不是出于真实意志,那么这种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将会受到影响,意思表示构成了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要素,而行为人的内在意思则是其意思表示的基础。 综上,我们说民事法律行为是行为人意思和意思表示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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