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不满12周岁的,不承担刑事责任。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有犯刑法规定的几种特别严重的犯罪时,才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了,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的罪,也应该承担其刑事责任。对于因不满16周岁不予处罚的,应当责令他的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法律客观: 《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