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只要符合就读条件,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镇江工作或居住,小孩可以跨区上学。 法律依据: 《句容市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一、工作原则 (一)统筹管理,分级负责 市教育局统筹管理和协调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制定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并报镇江市教育局备案,组织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各镇(街道、管委会)指导辖区内学校结合实际和生源情况,科学制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招生工作。 (二)相对就近,划片招生 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并向社会公布,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保障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包括符合条件的外来创业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享有入读公办学校的权利。 (三)公民同招,免试入学 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入学时间一致,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严禁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所有学校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提前摸底争抢生源,不得设置任何限制条件,拒绝或变相拒绝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入学。所有学校都要严格遵守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四)公平公正,阳光招生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信息采集、报名均须通过“义务教育报名招生入学信息平台”进行。所有公办学校的报名入学办法、民办学校的招生方案(含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以及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监督举报电话、来访接待地址等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应通过校园网“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招生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