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2345一般指各地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由电话12345、市长信箱、手机短信、手机客户端、微博、微信等方式组成的专门受理热线事项的公共服务平台,而不仅仅是电话12345。12345热线可以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推进依法行政,创新社会治理,维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12345热线按照“应合必合、应接必接”的原则,分类整合各级各部门设立的面向公众提供业务查询、咨询、投诉、求助、公共服务、意见建议征集、民意调查等非紧急类政务热线。 12345热线工作要接受本级人大代表的依法监督和政协委员的民主监督,根据要求报送12345热线运行情况及各部门办理情况,并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综合运用系统督办、书面督办、专项督办、批示督办等多种方式,对承办单位办理情况进行催办、督办。通过全方位的监督和多种形式的督办,促使各单位认真履职尽责,确保群众诉求“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反映社情民意,协助领导处理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负责受理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批评、意见、建议和要求,反映重要社会问题和重大突发事。对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职责、办事程序,行政审批、行政受理、招商引资等政策规定方面的咨询。对我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城市建设与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社会生活发生的劳动保障、医疗服务、教育、安全等需要政府解决的诉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三十二条 被申请人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都必须执行。履行行政复议决定是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机关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如果其拒绝履行,就构成行政违法行为,应当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