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我国劳动法的倾斜保护劳动者的原则
释义
    

法律主观:
    


    1、在我国最新制定的 劳动合同法 中加大了对无故 拖欠工资 行为的惩罚力度,原来增加支付的标准是25%现在提高到了50%至100%。可见国家对劳动者一方的利益的保护。不单单是这样,在最新的《劳动合同法》中还对劳动者追讨 工资 开辟了“绿色通道”。其中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发放工资或者没有按照 劳动合同 内的金额发放工资,那么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但是这个支付令只在用人单位没有表示异议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异议或者说否认等,那么我们就按照法律途径进行劳动仲裁的流程。 2、最后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无论出现什么情况,公司拖欠员工工资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劳动者有权利直接向当地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公司及时支付自己应有的报酬。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权,或者是向当地有关劳动部门举报申请仲裁等。现在我国对劳动者的保护是十分规范和一定优势的。所以劳动者不要以为自己就是弱势的一方,用人方和劳动者是平等且互相选择的,不存在等级的高低贵贱之分。维护自我合法权益。
    

法律客观:
    


    劳动法(labourlaw),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它是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法律部门;它是从民法中分离出来的法律部门;是一种独立的法律部门。这些法律条文规管工会、雇主及雇员的关系,并保障各方面的权利及义务。我国的劳动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最新立法为2008年的《劳动合同法》,需配合使用)我国劳动法的基本原则:1.基本原则劳动既是权利又是义务的原则;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原则。2.劳动是公民的权利每一个有劳动能力的公民都有从事劳动的同等的权利:(1)对公民来说意味有就业权和择业权在内的劳动权;(2)有权依法选择适合自己特点的职业和用工单位;(3)有权利用国家和社会所提供的各种就业保障条件,以提高就业能力和增加就业机会。对企业来说意味着平等地录用符合条件的职工,加强提供失业保险,就业服务,职业培训等方面的职责。对国家来说,应当为公民实现劳动权提供必要的保障。3.劳动是公民的义务这是劳动尚未普遍成为人们生活第一的现实和社会主义固有的反剥削性质所引申出的要求。4.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1)偏重保护和优先保护:劳动法在对劳动关系双方都给予保护的同时,偏重于保护处于弱者的地位的劳动者,适当体现劳动者的权利本位和用人单位的义务本位,劳动法优先保护劳动者利益;(2)平等保护:全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都平等地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各类劳动者的平等保护,特殊劳动者群体的特殊保护;(3)全面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无论它存在于劳动关系的缔结前、缔结后或是终结后都应纳入保护范围之内;(4)基本保护:对劳动者的最低限度保护,也就是对劳动者基本权益的保护。5.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原则(1)双重价值取向:配置是否合理的标准是能否兼顾效率和公平的双重价值取向,劳动法的任务在于,对劳动力资源的宏观配置和微观配置进行规范;(2)劳动力资源宏观配置:即社会劳动力在全社会范围内各个用人单位之间的配置;(3)劳动力资源的微观配置:处理好劳动者利益和劳动效率的关系。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7 11:2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