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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了低保怎么办
释义
    离婚了低保会重新进行审核。离婚后,男女双方的户口一般会分开,对于这种家庭人口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向原审批机关办理变更手续,接受原审批机关的复审,经复审仍然符合低保条件的当事人,重新办理低保手续。经复审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不予批准低保申请。
    一、低保追缴不退钱怎么处理
    低保是动态管理的,一个家庭现在困难不代表以后也困难,因此民政部门每年都会对辖区的低保户进行复核,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继续享受,不符合的家庭将被核减。如果不是故意骗取低保金,是不需要退的;如果是故意骗取低保金则必须退还,并且接受相关处罚。
    二、农村二级残疾补助标准是多少
    二级精神残疾的补助资金是每人每年800元。残疾人二级,属重度残疾,申请低保评估家庭收入时按无劳动能力认定。是否能申办下低保,低保救助金额的多少,主要看家庭收入情况,然后才是残疾等级有上浮。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经过公示、初审、复审、审批等相关环节后,方可领取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实行半年审核制度,即每年1月和7月,由本人或其监护人持残疾人证、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填写表格,办理继续享受补贴的审核手续。
    三、低收入家庭住院报销吗?
    可以报销。住院低保报销流程:1、申请: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居民应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申请享受相关救助,并出具户口簿、收入证明等材料。2、审核:社区、居(村)委会经办人员协助对申请对象资格作初审、评议、公示等;街道、乡镇社保所负责对申请对象入户调查、审核资格等;3、审批:区县民政局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家庭,应当在接到审批材料30日之内办结审批手续;不符合条件的应在30日之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十条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通过居民委员会告知管理审批机关,办理停发、减发或者增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手续。
    管理审批机关应当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的家庭收入情况定期进行核查。
    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但尚未就业的城市居民,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应当参加其所在的居民委员会组织的公益性社区服务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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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18:1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