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呆账是指已过偿付期限,经催讨尚不能收回,长期处于呆滞状态,有可能成为坏账。是未能及时进行清账的应收款项,又指因对方不还而收不回来的财务。所谓坏帐是指经认真核实,确认是无法收回的 贷款 ,包括因借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经清算后仍无法还算的贷款;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以其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无法还清的贷款;借款人遭受特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即使获保险补偿,仍无法还清的贷款;经国务院专案批准核销的贷款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普遍执行的是贷款四级分类制度。法律依据:《刑法》弟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持卡人超过规定期限透支、并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使用伪造信用卡等的持卡人,数额较大的,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注意: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当持卡人透支超过规定期限,并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即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银行有权联系当地司法机关对持卡人进行刑事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