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合同中规定保险人有什么的义务 |
释义 | 1、赔付保险金的义务。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在财产保险中称为赔偿保险金,在人身保险中称为给付保险金。承担赔付保险金义务时,保险金的支付仅在保险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责任范围内进行,保险金最高赔付额不超过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 2、告知义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3、及时签发保险单证的义务。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并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内容。 4、积极进行防灾防损的义务。保险人应允许利用自身拥有的专业技术,配合被保险人积极进行防灾防损工作。 一、保险合同的特征 1、有偿合同 有偿合同是指因为享有一定的权利而必须偿付一定对价的合同。 2、双务合同 双务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相互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 3、射幸合同 射幸合同是指合同的效果在订约时不能确定的合同,即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必然履行给付义务,而只有当合同中约定的条件具备或合同约定的事件发生时才履行。 4、附和合同 附和合同是指内容不是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协商拟定,而是由乙方当事人先拟就,另一方当事人只是做出是否同意的意思表示的一种合同。 5、诚信合同 由于保险双方信息的不对称性,保险合同对诚信的要求远远高于其他合同。 二、保险合同的分类 1、按保险标的分类:财产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 2、按保险标的的分合及变动情况分类:特定式保险合同、总括式保险合同、流动式保险合同、预约式保险合同。 3、按合同的性质分类:补偿性保险合同、给付性保险合同。 4、按照标的价值在订立合同时是否确定分类:定值保险合同、不定值保险合同。 5、按合同承担风险责任的方式分类:单一风险合同、综合风险合同、一切险合同。 6、按保险人的承保方式分类:原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 7、根据保险标的的不同情况:个别保险合同、集合保险合同。 8、足额保险合同和非足额保险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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