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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苏州不发工资怎么办
释义
    这个可以去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一、离职工资结算问题
    工资是按离职时间算的,什么时候不干了就什么时候结算工资。办理离职手续时会核算员工离职当月的工资,但薪资发放需按照公司财务制度发放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老板不给工资可以拿东西抵扣吗
    老板不给工资不可以拿东西抵扣。根据相关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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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1 15:0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