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北京共有产权住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年龄在18周岁到65周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申请人的家庭成员需要有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如果是单身家庭,年龄需要在30周岁以上; 3、所有家庭成员在北京地区没有商品住房; 4、非京籍家庭需连续五年在京缴纳社保或个税; 5、已婚京籍家庭,无房的可购买两套住房,已有1套住房的可再购买1套。 《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的销售均价,应低于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以项目开发建设成本和适当利润为基础,并考虑家庭购房承受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销售均价在土地供应文件中予以明确。 开发建设单位依据销售均价,结合房屋楼层、朝向、位置等因素,确定每套房屋的销售价格,价格浮动范围为±5%。 法律依据: 《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第九条 申请购买本市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 (二)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名下均无住房。 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北京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 第二条 共有产权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建设单位开发建设,销售价格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价格水平,并限定使用和处分权利,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在京无房且已连续五年在京缴纳社保或个税的非京籍家庭,可购买1套住房。若想在通州区购买房屋,还必须符合近3年在通州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