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江苏联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互联网金融平台,曾经在江苏省内大力发展并迅速扩张。然而,在2018年底,该公司被列为非法集资案件,并被责令清退投资人的本金和收益。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裁定书,江苏联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应当在2021年10月22日之前,对投资人的本金和收益进行清退。此外,公司负责人也应当接受相应的处罚和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然而,目前仍有部分投资人未能如期收回本金。这可能与公司的实际情况、清退进度等因素有关。为了保障投资人的权益,需要关注相关信息,积极沟通并向有关部门进行咨询和申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七条 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